工伤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及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的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伤残赔偿: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丧葬费和抚恤金:
工伤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停工留薪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费: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产生的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
如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按时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进行救助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义务,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工伤待遇及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通常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工伤事故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通常都需要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