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义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发包方的义务
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通常应最迟于开工7日前移交。
支付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
签订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承包人的义务
办理相关许可和批准,并将书面文件报送发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承包工程。
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避免对公众及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
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相关措施。
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及时支付分包人工程款和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包括作业进度和质量检查。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交付工作成果,包括勘察、设计文件和已竣工的建设工程。
在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发包人检查。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中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