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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有哪些种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17:44    

证据保全主要有以下几种种类:

诉讼中证据保全

适用情况:证据可能灭失或日后难以取得。

启动方式: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采取。

申请时间:举证期限届满前。

管辖法院:受理案件的法院。

诉前证据保全

适用情况:证据可能灭失或日后难以取得,且情况紧急。

启动方式: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采取。

申请时间:在提起诉讼之前。

管辖法院:受理案件的法院或公证机关。

公证保全

通过国家公正机构对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保存。

适用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采用公证形式对证据进行保全。

优点:公证保全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强制执行保全措施如查封等受限。

法院保全

基于当事人提出的明确申请,相关司法部门通过严格程序启动证据保全工作。

适用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程序: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固定保存等方法。

自行保全

当事人有权在紧急情况下自主实施一系列保护证据的措施,但必须尽早向司法机关如实报告。

适用情况:情况紧急,当事人需要快速采取措施保护证据。

方法:包括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以及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

技术保全

包括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等。

适用情况:证据可能灭失或日后难以取得,且需要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固定和保护。

方法: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相、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