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逃,即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网逃没有具体的期限,直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为止。除非嫌疑人死亡,否则追逃工作将持续进行。
具体追诉时效期限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而定: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5年;
2.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即使案件在20年后被认为仍需要追诉,也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能继续追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网逃没有期限,但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后,通常会面临拘留,拘留时间一般不超过37天。此外,一旦公安机关立案,追逃信息不会撤销,除非犯罪嫌疑人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