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扣押后达到报废的标准需要经过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情况。具体而言,在以下情况下,扣留的车辆可能会被报废:
超过期限未领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如果当事人超过3个月未领取,则车辆可能会被依法处理。
公告三个月未处理
如果车辆被扣后,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30日内)接受处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仍然未处理,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包括报废。
达到报废标准
被扣留的车辆如果经检验确认达到报废标准,如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使用,则可以被报废处理。
综上所述,车辆在被扣押后,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处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仍未处理,则该车辆将被依法报废。建议车主在车辆被扣押后尽快处理相关手续,以避免车辆被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