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工龄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个人资料
户口本复印件2张(含本人页及首页)。
身份证复印件2张。
1寸蓝底彩照3张。
存档证明复印件2张。
个人信息登记表一份。
个人情况调查表一份。
劳动合同与社保
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工作证明材料
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档案记载,包括招工手续等。
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
个人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其年度对账单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学历简历及工作简历一份。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申报表》。
人事代理合同。
单位集体研究审核意见及同意申报计算连续工龄的书面函件。
认定工龄的申请,需由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写认定连续工龄审批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
养老保险转至县机保局的证明及机保局证明。
当时工作单位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认定连续工龄后工资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
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这些手续和材料旨在确认个人的工作历史和工龄,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合法地延续工龄或享受相关福利。建议在办理续工龄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