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的章应该盖在 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夫妻双方签字或盖章: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夫妻双方亲自签字或盖章,以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接下来,这份离婚协议需要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协议内容进行核实,确保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机构公章,表示该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个公章是对离婚协议内容的确认和认可,表明该协议是在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下达成的。
领取离婚证:
最后,在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即正式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本身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已成立,但并非立即生效,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盖章后,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上的章应盖在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