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管理秩序,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会被记12分并受到严厉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