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过以上的处分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轻微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进行告诫,促使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记过:
记载或登记过错,以示惩处,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记大过:
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的人员。
降级:
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等级,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可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撤职:
撤销公务员的职务,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纪律,需要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的人员。
开除:
开除处分是最严重的行政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纪律,无法继续担任职务的人员。
这些处分措施均出自《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且每种处分都有明确的处分期限和适用情形。建议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纪律,以避免受到上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