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受理申请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取保候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建议
申请取保候审时,应详细列出申请理由和保证措施,以便办案机关能够快速作出决定。
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可以提高成功率,因为律师可以更专业地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取保候审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