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女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是一些主要原因:
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
一些家庭仍然认为男孩才能传宗接代,旺香火,因此在生下女婴后选择遗弃。
经济压力和医药费用
部分家庭因为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孩子的医药费用,尤其是对于有先天性疾病的女婴,家庭选择遗弃孩子以减轻负担。
未婚先孕和性保护知识缺乏
由于性教育的薄弱和缺失,一些青少年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怀孕,因为身份或面子问题选择遗弃孩子。
流动人口管理不足
流动人口普遍经济状况较差,对卫生医疗和生理保健意识淡薄,导致弃婴事件上升。
婴儿生理缺陷
自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普遍遇冷,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增加,一些家庭因无法承受治疗费用而遗弃孩子。
家庭和社会压力
有些家庭因为生育政策限制只能生一个孩子,但重男轻女的思想使他们选择遗弃女婴。
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父母可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遗弃孩子不构成犯罪,从而做出遗弃行为。
综上所述,遗弃女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传统观念、经济压力、性教育缺失、流动人口管理不足、婴儿生理缺陷以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多个因素。为了减少弃婴事件的发生,需要从社会教育、法律法规、医疗保障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公众的生育观念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