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的报销金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检费用报销
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不含医事服务费)。
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三级医院:5000元
二级医院:4800元
一级医院:4750元
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根据具体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参考相关文件。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用人单位不能克扣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建议
建议在怀孕期间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生育险的各项报销政策,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费用发票和单据,以便在申报时能够顺利进行。
若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直接联系北京市的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