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许多法律赋予的权利,主要包括:
健康权:
保障青年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侵害。
受教育权:
青年有权接受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不得随意剥夺学生求学的权利。
肖像权:
未经青年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青年的肖像。
名誉权:
青年享有维护个人名誉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侮辱或诽谤。
隐私权:
青年有权保护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非法干涉。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年满18周岁的青年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非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言论自由:
青年有权自由表达意见和意愿,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身自由权:
青年的人身不受非法限制,包括自由行动和表达思想。
财产权:
青年对其合法财产享有所有权。
休息娱乐权:
青年有权享有合理的休息和娱乐时间。
发展权:
青年有权参与社会活动,实现个人发展。
参与权:
青年有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这些权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青年应当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