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范围内的用药主要分为甲类药和乙类药,此外还存在丙类药,具体范围如下:
甲类药
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甲类药物在临床使用的时间相对较短,安全性略低,因此被标红色警示。
乙类药
乙类药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在临床使用时间更长、安全性更高、副作用小,因此被标为绿色。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丙类药
丙类药是全部由个人支付费用的药品,社保不予报销。这类药物多是抗癌药以及治愈效果好、疗效快的其他国产药品。
医保药品目录的具体内容
西药部分: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
中成药部分:包括中成药和民族药。
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
医保不予支付的药品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省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100%报销。
乙类药品:各地自行设定报销比例,通常在10%到50%之间。
药品分类
A类药品:基本上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B类药品:部分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社保范围内的用药主要包括甲类和乙类药品,丙类药品则完全由个人承担。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在使用药品时仔细查看当地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