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校验周期根据不同类型和床位数量有所不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
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期为3年。这些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
这类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一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其校验期也为1年。
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
其校验期同样为1年。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应在校验期满前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校验申请,以确保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逾期未申请校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或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