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报销的地点和步骤如下: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
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垫付费用并索要相关材料
门诊就医时,患者需自行垫付费用,并在出院时索要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
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报销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原始清单、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进行报销。
异地医院直接报销或转诊报销
如果异地医院可以直接报销,则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则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提交报销申请
回到户籍所在地后,将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一起提交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报销申请。
审核并报销
社保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门诊费用报销到个人社保账户或者医保卡中。
建议:
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医前,应先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异地就医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发票和费用清单,以便在报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