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档案丢失时,进行政审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及时补办档案
一旦发现档案丢失,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补办。
开具遗失证明
前往原档案保管单位(如学校、原工作单位、人才交流中心等),申请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准备补办材料
根据原档案保管单位或政审机构的要求,准备补办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明、档案遗失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提交补办申请
将准备好的补办材料提交给原档案保管单位或指定的政审机构,并填写补办申请表。
补办流程
原档案保管单位或政审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开始补办档案中的各项内容。
审核与盖章
补办完成的档案需经过原档案保管单位或政审机构的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
存档管理
补办完成的档案应妥善存档,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
档案审查
在政审环节,可能需要调阅个人档案,如果档案丢失,需要及时补办。
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
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完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且没有材料缺失或瑕疵。
法规依据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对档案进行审核和处理。
请注意,补办档案和政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