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证件:
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照片:
双方的两张两寸单人证件照。
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了上述证件外,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若有子女,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
协议离婚流程:
申请: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提交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
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提交材料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起诉: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
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判决:
若调解失败,法院将进行审理并做出离婚或不离婚的判决。
执行:
若判决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建议:
协议离婚相对简便快捷,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冷静期较长。
诉讼离婚可能较为复杂,但可以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