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警察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公然侮辱警察,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在上述处罚的基础上从重处罚,一般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情况
以威胁方法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从重处罚情况
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辱骂警察的判罚根据情节轻重,可以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不等,具体包括拘留、罚款甚至有期徒刑。建议尊重警察执行公务,避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