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在建设工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直接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
变相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整体转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一次性转包给他人,自己完全退出项目的执行。
部分转包
承包人将项目中的某些特定部分,如某个专业工程或某个施工阶段转包出去。
一次转包
承包单位只进行了一次转包行为。
层层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后,工程被再次或数次转让的行为。
工程总承包转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施工转包
施工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义务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施工义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勘察转包
勘察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设计转包
设计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设计任务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任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这些形式中,直接转包和变相转包是依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来分类的;整体转包和部分转包是依据转包的范围来分类的;一次转包和层层转包是依据转包的次数来分类的;而工程总承包转包、施工转包、勘察转包和设计转包则是依据转包的对象来分类的。
需要注意的是,转包行为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导致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因此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