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住院费用结算
住院期间,患者需向医院提交相关的费用结算资料,包括病历、费用清单、医保卡等。
医院会根据患者的医保信息进行费用结算,并提供费用清单。
获取费用清单
出院时,患者可以向医院索取详细的费用清单,列明各项医疗费用。
填写报销申请表
患者需要填写报销申请表,表格可以在医院的医保窗口或保险公司的网站上获取。
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完整的报销申请表、费用清单及其他要求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等)提交给沈阳市大额医疗保险的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
审核和报销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患者将获得相应的报销金额。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进行申请。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沈阳市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后,自付部分超过1.6万元且符合大病保险条件者,自付部分可报销50%-85%。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
特定病种的门诊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需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由定点医院将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建议:
患者在办理大病医保报销时,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以确保顺利报销。
定期关注沈阳市医保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报销流程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