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在 家庭成员之间,通过 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 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肉体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身体暴力:
包括推搡、拳打脚踢、咬人、拧拽、打耳光等。
言语虐待:
包括辱骂、贬低、恐吓、威胁、跟踪、骚扰等。
性暴力:
在对方不同意时采用暴力手段威胁发生性关系。
精神暴力:
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威胁等,甚至包括自残自伤行为,如喝农药、跳楼等,使对方处于惊惧的心理状态。
经济控制:
通过对家庭财产和收支的严格控制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此外,家庭暴力不仅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对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对家暴行为报案,并且对于轻微家暴,公安机关可以书面告诫加害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建议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及时寻求帮助,向相关组织或公安机关报案,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