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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怎么和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12:47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和解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在夜间,还应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并设置警告标志牌。

检查财产损失情况

双方当事人应简单查看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以便后续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

双方当事人应转移到路肩或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和“事故事实”,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签订书面协议

事故事实及成因必须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书面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据此受理事故事实和责任的争议。

拍照或标记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对事故车辆位置进行标记后,有关各方应当立即撤离现场。未达成书面协议的,不应自行撤离现场,而应选择报警处理。

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应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并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如果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申请与调解过程

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调解达成协议与调解书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通过以上步骤,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达成赔偿协议,并确保各自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