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廉租房的问题,可以联系 市或县级房管局。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地点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办理。
或者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到指定的部门进行咨询或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