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死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家属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可领取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计算示例
假设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职工生前月工资为8000元,那么:
丧葬补助金 = 5000元 × 6个月 = 30000元。
配偶每月抚恤金 = 8000元 × 40% = 3200元。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抚恤金 = 8000元 × 30% = 240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51821元 × 20倍 = 1036420元。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协商赔偿
在工伤认定后,家属可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赔偿项目和金额,争取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
这些赔偿项目及标准旨在保障工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经济负担,并维护双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