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 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具体而言,假释的适用条件包括:
适用对象: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执行刑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实际执行刑期在十年以上。
悔改表现: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有悔罪表现,表明其人身危险性已经消除。
不致再危害社会:
假释后,服刑人员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假释考验期:
假释后,服刑人员需接受一定期限的考验,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假释的监管规定,则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同时,假释也有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