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起火灾是指由于疏忽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火灾的发生,导致火灾发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过失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引起火灾的立案标准如下:
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建议:
行为人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规,避免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引发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尽力扑救,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对于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