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断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基数:
买断补偿金通常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作年限:
买断补偿金的数额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违法买断的处理:
买断工龄本身是违法的,不应采用这种方式。如果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买断,除了需要全额发放补偿金外,还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单位买断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劳动者的月工资和工作年限,特殊情况还需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买断工龄作为违法行为,应避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