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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提供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18:43    

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两大类: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状

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打印签字。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身份材料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原告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被告身份材料

被告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

如果被告不在户籍地居住,应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

委托诉讼代理人材料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

自然人委托近亲属为诉讼代理人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委托所在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为诉讼代理人的,提交推荐书。

结婚证复印件

结婚证遗失的,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子女出生证明

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提交子女出生证明。

财产证明

涉及财产纠纷的,提交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对方的财产状况、家暴、分居等证据。

诉讼费用

起诉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原告应在立案时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原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