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可以申请低保,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下是申请低保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提出申请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由其监护人或亲属代为向村民委员会提交低保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
初审结果将在村公示3到5天,然后指导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再把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村民委员会将进行第二榜公示3到5天。
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申请材料后,会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和复审,最终进行依法审批。
所需材料
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注意事项
申请低保时,精神疾病患者需要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并非所有精神疾病都能申请低保,具体可申请的疾病种类需咨询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精神病院的病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
建议:
咨询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
积极进行治疗,以符合申请低保的健康状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