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通常指的是在法律、商业或金融活动中,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有形或无形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有形财产: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等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
无形财产:如智力成果、股票、债券、期货、合同及其他金融资产等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财产。
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代理、行纪、居间等行为。
工作成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建设项目等。
在不同的合同类型中,标的物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是指所交易的具体物体或商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标的是提供约定的居住行为,而标的物则是所租赁的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合同都有标的物,例如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劳务关系,而不一定有具体的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