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指 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且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构成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双方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双方无重婚等禁止结婚的情况。
双方均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让周围的人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在不同时间段有所变化: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建议:
如果双方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建议尽快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以获得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
如果双方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