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申请执行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执行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出示身份证、护照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法律规定的委托代理手续等材料。
提交申请
向法院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院受理
法院部门审核: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通知被执行人: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执行程序
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无需交纳执行申请费。
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是申请执行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执行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件,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