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歇业清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3次。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理公司资产和处理债权债务
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可能包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公司评估企业财产、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
清算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需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和公司债务优先清偿。
财产分配
清算结束后,如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后,将清算报告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当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可能的破产程序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程序包括申请破产、通知债权人、债权申报、财产清算、破产分配和终结破产程序。
整个清算过程应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清算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