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贸易合同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当事双方为实现技术转让这一目的而缔结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它通常包含以下特点:
适应法律法规:
技术贸易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和工业产权法的相关规定。
长期性合同:
技术贸易合同往往具有长期性,不同于一般短期合同。
内容复杂:
技术贸易合同内容通常比较复杂,综合性强,涉及面广。
书面形式:
技术贸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以确保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
技术贸易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
许可贸易合同:技术供方允许技术受方使用其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常是有偿的。
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技术供方提供技术服务或咨询,以支持技术受方使用技术。
合作生产合同:双方合作生产,共享技术成果。
设备合同:涉及技术设备的购买和使用。
技术贸易合同根据授权程度和合同标的的不同,可以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和交叉许可等类型,以及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
技术贸易合同的内容应完整明确,通常包括引进技术的内容、范围和必要的说明,以及预计达到的技术目标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期限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