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仲裁的,可以向 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 :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
如果争议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如果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建议:
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若认为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