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教育补助
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寄宿生还可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医疗补助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民政低保补助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建房补助
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社保补助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一般贫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般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提高5%。
农业实用技能培训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进行技术培训,以实用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为主,让每户贫困户至少掌握一种生产和就业的基本技能。
扶贫资金折股增收政策
经营主体负责经营,贫困户享受分红。
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政策
是国家对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提供的无偿补助资金。如果贫困户本身选择发展产业,并且管护良好,可以得到补助。
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
解决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
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
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提高生活水平、增加收入、提升教育和医疗条件,从而实现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建议贫困户积极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改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