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方式。
其他违背商业道德或行业惯例的非正当方法。
披露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向他人公开或告知,使原本保密的信息被更多人知晓。
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利用非法途径获得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例如使用盗窃来的产品配方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
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包括员工离职后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提供给新入职的企业或自己创业。
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通过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仍然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其他单位、个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仍然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