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财物不能质押: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
如毒品、管制枪支等。
土地所有权:
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不能为私人财产,因此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无法确定是否有处分权,因此不得抵押。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这些财产处于法律限制状态,不能用于抵押。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
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还有其他一些财产如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得抵押。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资产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