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建立个人档案的步骤如下:
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查找原始档案资料
到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并复印职工档案要件,如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补办缺失的档案要件
如果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审核与劳动关系认定
经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重新建立档案
携带所有补办完成的材料和劳动关系认定书,返回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由专业人员重新打包并密封数据,完成档案的重新建立。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都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档案的重新建立。
如果档案丢失严重,建议咨询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补办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