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要住多久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法律规定以及司法程序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可能的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七天。
逮捕及侦查羁押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可达六个半月。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一审的审理期限最长可达六个月,并给予十天的上诉期。
二审的审理期限可能达到四个月。
综合以上各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可能从几个月到两年一个月不等,甚至更长。具体羁押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司法程序的具体进展。
建议: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在各阶段的羁押期限,以便做好相应的法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