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再婚需提供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29:42    

再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户口簿和身份证: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合影照片: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无配偶声明: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离婚证明:

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如果上一次婚姻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的,那么在再婚时,可以不带离婚证,但需要出示由法院裁定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登记:

审查通过后,交纳登记费(通常为9元),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并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再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