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构建主要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
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条件。
用工行为
用人单位必须实际招用劳动者,并进行用工管理。
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劳动,且这种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权利义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调整,不能依据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来调整。
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凭证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凭证之一,但并非唯一依据。
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同事证言等来认定劳动关系。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主体资格、用工行为、权利义务、劳动关系凭证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的基石,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