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失踪宣告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人:
通常由失踪人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必要的审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以及失踪人是否确实重新出现。
身份验证:
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或者失踪人的亲属、朋友对申请人进行辨认,以证明其身份。
撤销判决:
在确认无误后,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撤销失踪宣告的判决,并公告于众。
财产处理:
失踪人重新出现后,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法律恢复:
撤销失踪宣告后,失踪人的法律地位和生活状态得以恢复。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