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主要根据作品类型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作者的人身权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的保护期限是 永久的。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署名权(著作权的一部分)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修改权和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财产权(除署名权外)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视听作品:
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品:
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特殊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总结: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 永久
公民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限为 五十年,其他权利(除署名权外)保护期限也为 五十年,均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视听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限为 五十年。
特殊作品(如电影、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为 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建议在创作和发布作品时,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明确权利归属,并注意保护期限的截止点,以确保著作权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