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名不成立的案件在释放时间上主要取决于案件的进程和司法程序的推进状况,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调查阶段
如果调查环节已经明确证实强奸罪行不成立且排除了其他相关犯罪嫌疑,罪犯可能在数天至十余天之间获得释放。
审查起诉阶段
若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院并经过仔细审查,最终决定不予起诉,则释放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左右。
审判阶段
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经过法庭审理后判定强奸罪名不成立,判决正式生效后,罪犯将被尽快释放,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月之久。
拘留期限
拘留后,若证据不足,须立即释放。拘留期限通常为3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7天,对于流窜作案和结伙作案的嫌犯,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天。
拘留后三日内须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令,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将拒绝签发逮捕令并要求撤销拘留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嫌犯。
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综上所述,强奸罪名不成立的案件在释放时间上存在较大差异,从数天到数月不等,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进展和司法程序的处理情况。建议家属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