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以下情形之一来获取金钱或物质价值的行为:
抽头渔利: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行为。
赌资较大:
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行为属于赌资较大,可以用于治安处罚。
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进行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行为。
开设赌场:
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包括组织赌博、提供赌博场所等。
赴境外赌博: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行为。
赌博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不构成犯罪的赌博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而构成犯罪的赌博行为则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进行处罚。
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个人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