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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证明在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4:13:13    

户口迁入证明应该在 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 :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劳动合同、居住证等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户口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

出具同意迁移证明

去目前的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申请迁移户口

带上述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准迁证式样由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统筹印制,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

准予迁入证明必须本人办理,不一定要本人办理。

办理时限和费用

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资料,确保资料齐全。

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和便利性选择最合适的方式。

如果选择线上办理,注意选择正规渠道,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