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级待遇是指 副处级的待遇。副县级级别为二十级至十四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享受副县级待遇的人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以及职位不是副县级但待遇相同的公务员。副县级干部通常包括省级机关里的副处长、地级市一级局的副局长、县级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副调研员等。
具体到工资方面,副处级的基本工资为3600元,加上津贴、补贴与奖金后,总收入通常在3000-5000元之间。此外,副县级领导的待遇还包括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微从优,如工资按照同级别在职人员工资水平、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对抗日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每年增发1-2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贴等。
建议:
副县级待遇属于较高的公务员级别,享有较好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希望了解更详细的待遇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