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的迁移手续需要前往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携带原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必要材料。
前往迁出地派出所:
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在办理时,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详细写明迁移原因等信息,并等待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出具户口迁移证明。
办理迁入手续:
完成迁出手续后,需要前往新的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具体步骤包括提交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迁入地派出所的要求提交材料并办理入户手续。
分户:
如果离婚后双方仍然需要共同居住或暂时无法确定迁出地,可以选择分户。分户需要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如拥有独立的房产等。具体操作步骤包括前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填写迁户口申请表,审核材料并办理手续,最后领取新的户口本。
建议在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时,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确保手续顺利进行。